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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智能制造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高新区管委员、台商投资区: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加快发展智能制造九条措施的实施意见》(榕政综〔2015〕299号)文件精神,为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我委决定开展2016年智能制造重点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重点方向
(一)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以创新转型为目标,以提升企业智能化水平、发展壮大智能制造产业为主线,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产业升级、自主创新、两化融合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具备较强竞争力和示范带动作用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二)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示范应用项目。重点支持典型工业过程按照制造工艺流程智能化生产,实现对一系列智能制造加工设备进行有机组织和生产过程有效管理;数字化车间讲重点支持以客户产品数据、优化制造工艺流程、协调生产制造设备为核心,从数字化产品设计、生产流程管理与调度、加工设备与生产线、物料配送等环节的动态优化与整合。
(三)智能制造企业试点示范项目。重点在基础条件好、需求迫切的行业和企业中,聚焦制造关键环节,从流程制造、离散制造、智能装备和产品、智能制造新业态新模式、智能化管理、智能服务等6个方面选择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已列入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的制造业企业,企业注册地在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项目实施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项目实施能力和较好的资信等级;
(三)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先进,达到国内同类领先水平;
(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具备如下条件:
在产业升级、两化融合、技术改造、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具备较强竞争力和示范带动作用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申报主体为符合条件的相关县(市、区)和智能装备产业园区。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填写《2016年智能制造重点项目计划简表》(附件2),其中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基地建设类项目填写《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项目计划情况表》(附件2),各县(市)区经信局、高新区管委会收集汇总并初审,填写《2016年智能制造重点项目计划汇总表》(附件3)。正式行文后于2016年3月1日前以电子版和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经信委原材料和装备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fzsjwjyc@163.com。
(二)2016年智能制造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原则上从2016年智能制造重点项目计划中筛选产生,并优先推荐上报国家级和省级智能制造专项。
(三)该通知及附件可登陆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下载(网址:http://jw.fuzhou.gov.cn)。
联系人:郑桓 林东
联系电话:83321894 83350978
邮箱:fzsjwjyc@163.com
附件:1. 2016年智能制造重点项目计划简表
2. 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项目计划情况表
3. 2016年智能制造重点项目计划汇总表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月28日
| 附件1:2016年智能制造重点项目计划简表.doc 附件2:示范基地项目情况表.doc 附件3:项目计划汇总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