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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优环境、优服务,助力创业创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7日
 

各县(市)区经信局(商务局):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优环境、优服务,助力创业创新”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经信中小〔2015〕45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以“优环境、优服务,助力创业创新”为主题的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专项行动。现将《福州市“优环境、优服务,助力创业创新”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工作内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福州市“优环境、优服务,助力创业创新”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8月19日

附件

福州市“优环境、优服务,助力创业创新”

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中小企业创新转型经验交流会暨电视电话会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优环境、优服务,助力创业创新”专项行动方案精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按照省经信委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优环境、优服务,助力创业创新”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重要意义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下简称“双创”)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推动创新、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引擎,是创新驱动发展的本质要求,是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创业致富的有效途径,也是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州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小企业是“双创”的重要主体,全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推动“双创”为主线,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与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促进民生持续改善结合起来,认真履职、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工作,着力优化环境,让千千万万的创业者、创新者想创业、想创新,能创业、能创新。

    二、主要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各项惠企政策,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全面优化创业创新政策环境;加快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提升基地服务功能、孵化水平;实施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推动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为万众创新提供助力;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等载体作用,优化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大力推广“创客空间”、“新车间”、“车库咖啡”等“众创空间”模式,引导创业者、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开展创业创新活动。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政策宣贯,营造良好环境。围绕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和推动创业创新政策措施,特别是2015年闽政1号文件、闽政办1号文件、2015年榕政综104号和191号文件,加强政策梳理、细化和解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现场宣讲、面对面咨询、政策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政策宣传,指导和帮助创业者、创新者和企业充分掌握和运用各项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种扶持政策的促进作用。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积极帮助创业者、创新者和企业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问题,确保扶持创业创新的各种财税优惠政策、扶持资金执行到位。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责任处室:办公室、企业处)

   (二)培育创业载体,提升孵化水平。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经批准的各类工业园区或闲置厂房、楼宇等建设创业基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缓解创业场地难、创业成本高等问题。各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要积极探索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未建立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的县市,要认真开展调研,搞好调查摸底工作,力争每个县市建立1-2个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继续开展2015年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工作,加大扶持力度,对经认定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在省财政一次性补助30万元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50%配套;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申报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责任处室:企业处)

   (三)搭建公共平台,提升服务效果。坚持“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思路,培育一批优质服务机构,继续开展2015年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引导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发挥服务质量好、带动能力强、公信力高等优势,带动社会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模式,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效率,为中小企业提供找得到、用得起、有保障的创业创新服务。建设和完善福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通过线下实体服务大厅、在线呼叫系统、手机终端、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为创业者、创新者和企业提供服务。(责任处室:企业处)

   (四)完善政银企会商机制。加强与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和企业三方资金供需对接。抓好我委与工商银行、邮储银行、中国银行福州市市中支行等《合作协议》落实,进一步增加小微企业信贷规模。(责任处室:企业处)

   (五)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双创能力。整合各类创业创新培训资源,依托福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搭建创业创新培训平台,开发针对不同创业创新群体、创业创新活动特点的创业创新培训项目,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培训等多种途径帮助创业者提高创业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质量品牌意识。完善创业辅导制度,培育一批专业创业辅导师,建立一支创业辅导师资队伍,加强创业辅导,开展贴身帮扶,提高创业创新成功率。(责任处室:企业处)

   (六)加强两化融合,提高创新能力。一是实施“互联网+工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积极引导信息化服务商开发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的信息化产品,推广面向中小企业的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应用,支持中小企业运用信息化技术发展核心业务,探索中小企业加深两化融合,提高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二是加强创新服务,助力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依托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引导组建和完善创新平台,为企业集群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提供科研成果信息收集、扩散,以及先进适用技术评估、推广应用等服务。继续开展产学研合作,组织推介企业技术需求和高校、科研机构项目成果,促进项目对接和成果转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增强创新型小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引导检验检测、工业设计、设备共享、知识产权、技术转移等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以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开放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三是开展质量品牌诊断、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培育工业品牌等活动,引导小微企业加强质量品牌能力建设。强化专业服务,提升小微企业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能力。加快创新人才引进,优化企业人才结构,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处室:信息推进处、技术进步处)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优环境、优服务,助力创业创新”专项行动,要积极组织开展创业创新大赛、创客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创业大讲坛、创业沙龙、创业训练营等丰富多彩的创业创新活动,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激情和活力。

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资源,加强创业创新政策宣传、解读,帮助创业者和小微企业知晓政策、用好政策。要及时发现和树立一批创业创新典型,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宣传报道创业创新先进人物事迹,营造弘扬创业创新精神,宽容失败、勇于开拓的社会氛围,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遍地开花。

要加强对创业创新工作的领导,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配合,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扎实推动“优环境、优服务,助力创业创新”专项行动实施。请于20151110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我委企业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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