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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二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参展组织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7日
 
闽经信中小〔2015〕546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相关行业协会、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是经国务院批准、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大型国际展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5〕288号,附件1)要求,请你们协助做好组织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展区参展

我省将在第十二届中博会主题展区设立“福建馆”,集中展示我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请你们对照本届展会“智能、智慧、智造、节能”的主题,组织辖区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参展。主题展区组展工作,我委负责主题展区特装,并补贴参展企业展位费、展品运输费、宣传费、住宿费等,已委托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参展报名及需提交相关材料,请对照《关于组织福建企业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主题展的通知》(闽中小服务〔2015〕13号,附件2)办理。

二、专业展区参展

第十二届中博会将设四个专业展,分别是节能展、智能制造与装备展、智慧建材与家居展、智造纺织与服装展,由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组织相关行业协会、机构按市场化运作方式选择优秀专业机构承办,有意向参展的我省企业可直接向中博会事务局咨询、办理。

三、其他活动参会

除主题展和专业展外,第十二届中博会还将举办中国中小企业高峰论坛、中小企业国际交流合作、创客中国大赛华南赛事活动等多项活动,广受欢迎,预计活动门票紧张,参展企业及我省工业、信息化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有意向参加相关活动的,请于9月30日前与我委工作人员联系,以便我们向中博会组委会争取免费获取活动门票。

联系电话:

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处 0591-87833524/87856058

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0591-88023380

18060788116/15859199868

 

附件:1. 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5〕288号).pdf

2. 关于组织福建企业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主题展的通知(闽经信中小〔2015〕546号).pdf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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