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有关设区市经信主管部门转报我委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请,我委按照《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初步审核,现就通过公开议标方式确定委托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对通过初审、专家评审的申请认定企业(共14家,名单见附件)开展专项审计,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审计负责单位
本次专项审计工作由福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独立、客观负责现场审计。
二、申报单位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最后一期验资报告复印件或工商企业登记基本信息表;
(二)企业简介:包括生产经营的产品体系,市场状况,企业内部的组织体系,管理体系(包括行政、人事、财务、设计流程管理的相关制度体系等);着重介绍工业设计中心的现有状况、发展规模、发展规划、发展目标以及对企业产品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的影响;介绍目前主要的设计产品、产业化状况、以及投入的设备仪器,人员构成及专利获奖等情况;
(三)工业设计中心投入的软硬件设备、实验仪器清单(提供购入发票原件)相应的会计记账凭证及财务账面记录;
(四)工业设计中心从业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五)场所证明(企业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或工业设计建设运营期间的租赁合同);
(六)2013-2014年度研发经费投入的归类汇总表(内容包括:各RD项目中分别就工业计中心人员工资、直接材料、研发设备折旧和长期费用摊销、设计费、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研发人员因研发而发生的差旅办公费用各项目进行归类,要求有会计凭证号,投入金额);
(七)本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单位权属的省级工业设计相关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
(八)本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单位权属的专利证书(含版权)原件、复印件;
(九)近两年2013-2014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2013-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会计账、表、凭证;
(十)企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与科研单位、高校合作相关文件资料等;
(十一)申请认定的专业工业设计企业还需提供近两年全体人员花名册,近两年企业营业收入构成明细表;
(十二)上述资料真实性书面申明,须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提供各项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表格需注明填制人。
三、专项审计依据
《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四、专项审计时间
2015年5月11日至5月25日,各申报单位的具体进点审计时间,由福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届时通知。如遇节假日,请各单位支持配合事务所,加班审计。
五、专项审计费用
本次专项审计的费用由我委承担。
六、专项审计纪律
(一)福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与我委签订的委托合同开展独立、客观的专项审计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应认真配合福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展审计工作,并提供审计工作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书证。
(三)各申报单位应在福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通知具体开展现场审计的时点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资料和书证,未提供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审计的视同放弃省级认定工作。
(四)本次专项审计工作所涉及的所有机构和工作人员均应遵守廉洁纪律和保密原则,不得从事影响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客观性、公平性的行为。
六、专项审计工作联系人
省经信委计划财务处 李鸣心 0591-87833242
省经信委生产服务业处 左 烨 0591-87822094
福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郭志荣:15959182753 QQ123481592
七、专项审计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0591-87833704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5年(第三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专项审计企业名单
1.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3.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4.福建歌航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特步(中国)有限公司
6.冠达星股份有限公司
7.漳州市恒丽电子有限公司
8.漳州科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9.欣宇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10.华昌珠宝有限公司
11.福建佳丽斯家纺有限公司
12.福州盛世天工工业产品设计有限公司
13.厦门鑫大千工业产品设计有限公司
14.厦门凤飞服饰设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