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设区市经信委(经贸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直有关部门(集团、控股公司):
为引导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建设,提升工业设计发展水平,工信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5〕150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5年度中心认定工作
请各有关设区市经信委(经贸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直有关部门(集团、控股公司)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组织所属装备制造、消费品、电子信息等行业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向我委推荐。我委将优先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中推荐工信部审核认定。
二、关于2013年度认定中心的复核工作
请泉州市经信委组织所属2家2013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按《办法》要求填报复核材料,并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报送我委。
三、其它
请各有关设区市经信委(经贸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直有关部门(集团、控股公司)于6月15日前正式行文向我委推荐(文件应明确推荐申报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无违法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随附推荐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纸质及光盘)。
联 系 人:省经信委生产服务业处 左 烨
联系电话:0591-87822094
电子邮箱:scfwyc@fjetc.gov.cn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