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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8日
 
闽经信技术〔2015〕172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贸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省直有关部门(集团、控股公司),省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工业提质增效升级,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15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函〔2015〕11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5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品牌建设的良好环境
  积极宣贯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措施鼓励企业执行严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引导企业通过“工业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发布,明示产品质量水平。继续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活动”,引导企业承诺并履行质量责任,加强对承诺企业的宣传、监督和信息反馈,通过省经信委门户网站集中发布企业承诺信息,并推荐到中国工业产品质量网(www.quality.org.cn),扩大质量信誉承诺活动的社会影响。

    (二)深化推广先进质量方法
  组织开展质量标杆活动,推荐全国质量标杆,遴选3-5个有广泛适用性的省级质量标杆。编制《2015年福建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经验成果汇编》,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标杆企业的典型经验。在部分设区市和重点行业组织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学习实践活动,开展现场对标、学标和质量诊断,推进标杆经验在企业中的实践应用。

    引导企业学习实践卓越绩效模式、精益生产、六西格玛和现场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支持省质量管理协会深化开展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现场管理等质量管理活动,组织企业积极参与全国质协系统开展的质量技术奖,TQM全国统考、追求卓越质量大会等全国性质量活动。在此基础上,委托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培训活动,提高全省工业企业员工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方法的运用技能,增强工业企业质量保证能力。


  (三)深化工业品牌培育
  深入开展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2015年继续选择20家工业企业开展品牌培育试点活动,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品牌管理体系,向工信部推荐品牌培育示范企业。重点推进行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成长型企业加强品牌建设,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比较优势的福建工业品牌。引导专业机构加强工业企业品牌专业人才培养,举办《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评价指南》、《品牌运营规划》等品牌专业培训课程,提升企业品牌管理能力。推进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参加工信部区域品牌建设试点。

    指导和支持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及相关机构开展福建省工业企业品牌竞争力评价和发布、海峡品牌交流、品牌故事电视演讲比赛等活动,组织我省优秀企业参加品牌创新成果发布、品牌领袖峰会等国内外质量品牌活动,树立我省企业质量品牌良好形象。


  (四)提升产品实物质量
  开展工业企业质量品牌诊断和提升活动,搭建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质量品牌现场诊断、质量标杆移植推广等服务,帮助企业查找关键质量品牌问题。加强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建设,发挥实验室对行业质量分析和质量改进的促进作用。支持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等措施提升产品质量,在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提升企业质量保证能力。

    (五)加强政策规划研究
  积极参与政府质量工作绩效考核,监测和分析质量品牌运行指标,持续提升质量品牌工作绩效。支持各地市在制定产业政策和“十三五”规划中,加强对质量品牌的指导和要求,明确质量品牌工作的任务、目标和推进举措。

二、工作要求
  (一)发挥职能作用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增强企业质量品牌意识,引导企业自觉加强质量品牌工作。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信主管部门要将质量品牌工作与地区经济发展有机结合,综合运用政策规划、标准和知识产权、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以及推广先进管理方法等手段开展工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指导和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合力开展工作。相关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要发挥支撑作用,为质量品牌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二)解决突出问题
  按照“注重过程,在全产业链抓质量管理”的思路,引导企业从设计、采购、制造、销售、服务全过程提升质量品牌。以提高产品质量、可靠性、基础配套能力和品牌竞争力为重点,帮助企业解决关键性、基础性质量品牌问题。
  (三)抓好宣传工作
  利用报刊、网络、会议论坛等多种媒体和活动,积极宣传、扩大质量品牌工作的社会影响,营造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以质量标杆、质量诊断、品牌培育为重点,宣传推广质量品牌标杆企业的典型经验,展现质量品牌建设成果,增强广大消费者对我省工业产品的消费信心。
三、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3-4月)。分解2015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任务,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地区或行业特点,制定质量品牌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量化目标,4月17日前报送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推进阶段(4-10月)。落实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各项任务,6月26日前完成中期情况总结,报送中期工作总结和统计表。

    (三)总结阶段(11-12月)。对全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进行系统总结,查找问题,研究提出2016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思路、任务和目标,11月27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统计表。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贸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质量管理协会等要根据工作进度要求,按时将工作计划和总结材料报我委技术进步处。


  附件2015年福建省工业质量品牌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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