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省钟表行业协会

>>通知公告

关于第一、二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建设情况通报和第三批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9日
 
闽经信中小〔2015〕107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贸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工信部《关于2012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方案的批复》(工信部企业〔2012〕275号),我省将建设由1个省级枢纽平台、9个设区市综合窗口平台、32个产业集群窗口平台构成的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根据我省实际,我委拟将产业集群平台建设数量增加至36个。为完成“1+9+36”目标,2012年、2014年我委与省财政厅已安排132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用于支持32个项目建设。2015年,我委将筛选一批优质服务机构承建第三批综合服务平台和重点产业集群窗口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二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建设情况

    (一)分布情况。2012年、2014年下达省级配套资金支持建设的32个项目中(具体情况见附件1),省属单位承建平台6个;福州市2个(均为产业集群平台);漳州市1个(产业集群平台);泉州市4个(1个综合平台、3个产业集群平台);三明市2个(1个综合平台、1个产业集群平台);莆田市5个(1个综合平台、4个产业集群平台);南平市3个(1个综合平台、2个产业集群平台);龙岩市2个(1个综合平台、1个产业集群平台);宁德市6个(1个综合平台、5个产业集群平台)、平潭综合实验区1个(综合平台)。

    (二)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地市仍未确定综合窗口平台建设;二是部分地市总体平台数量较少;三是部分平台建设较为缓慢,开展服务较少。

    (三)相关要求。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是工信部《“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中的重点工程,是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是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做好新形势下中小企业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重要抓手。请各地高度重视,特别是还未确定综合窗口平台和平台数量较少的地市,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第三批项目筛选与储备工作。我委将建立平台网络建设进展定期通报制度。

    二、第三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预申报的要求

    2015年,我委将筛选15个左右窗口服务平台项目作为第三批报送工信部平台网络建设项目,为提高项目质量,请各设区市(含平潭,下同)提前摸底,重点从已被认定为或申报2015年度省级示范平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的承建单位中选择平台网络项目承建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数量。福州市3个(含1个综合平台);漳州市4个(含1个综合平台);泉州市1个;三明市3个;莆田市1个;南平市2个;龙岩市3个;宁德市1个。

    (二)材料要求。各设区市填报《第三批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一览表》(附件2);各承建单位根据《申报材料主要内容》(附件3)准备申报材料,需加盖承建单位公章。

    (三)报送要求。请各设区市收齐各项目承建单位材料后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于3月15日前正式上报我委。

    三、关于2015年省级示范平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项目储备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5〕1号)精神,2015年省级财政对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的补助标准将提高至30万元,3月底我委将下达《申报指南》,请各设区市提前做好项目摸底和储备工作。

    联系人:罗天进

    联系电话:0591-87833524/87833147(传)

    电子邮箱:zxqyc@fjetc.gov.cn

 

    附件:1.第一、二批项目建设单位名单.xls

          2.第三批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一览表.xls

          3.申报材料主要内容.doc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3月5日


版权所有 © 2009-2010  福建省钟表行业协会  联系电话:0591-87550325  管理登录
闽ICP备090118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