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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专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2日
 
闽经信技术〔2015〕18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行业技术开发基地,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2015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视频会议、全省经济和信息化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我委研究制定了《2015年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专项》,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合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全面完成2015年目标任务。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月14日

 

 

 

2015年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专项

 

一、总体思路

实施技术创新工程,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技术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助力福建工业经济升级版建设。推动创新要素加快向企业集聚,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研发机构,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产学研用技术创新联盟成为引领行业创新发展的核心力量;以市场为导向,突破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和前瞻性产品开发,引导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流向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公共平台建设和支撑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

二、总体目标

新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5家以上;在智能装备等领域组织实施10项产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开发;组织召开10场左右产学研专场对接会,推介项目成果1000项、企业技术需求300项,实现项目对接200项以上;新认定5个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在5个重点转型升级领域组织开展技术提升诊断服务;树立3-5个省级质量标杆,指导20家工业品牌企业建立科学的品牌培育体系。

三、工作重点

1.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研究修订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省级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管理办法。开展福建省“十三五”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课题研究。重点研究如何优化创新驱动的体制机制、优化配置创新资源,制定重点产业技术创新路线,提出促进企业创新的政策措施。

2.进一步深化产学研对接。继续健全完善6·18长效机制,在重点行业开展专场对接活动。支持行业技术开发基地、行业协会、各设区市经信委组织召开专业性的产学研专场对接会或产品推介会,重点推介和推广一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和一批可产业化的项目成果。加强与中科院、香港应科院、台湾工研院等国内外一流研发机构的交流合作,推进“创新团队+项目”建设。支持企业与行业技术开发基地、高校和科研院所以研发机构能力建设为核心共同培养创新人才,加强人才的双向流动。

3. 强化技术创新公共平台建设。建立行业技术开发基地服务企业绩效考评制度,强化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承担行业共性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的功能,对工作突出的基地给予表彰和重点扶持,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创新平台向社会开放,为企业提供试验、检测等服务;加快区域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在泉州智能装备产业等领域建设5个左右区域创新平台,支撑产业集群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为县域经济、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自建或与境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跨国公司共建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开展第十九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根据工信部《关于印发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自建或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共建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开展高水平研发活动。

4.组织实施“数控一代”等技术开发专项。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泉州加快推进“数控一代”促进智能装备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加强项目扶持、成果推广和产品推介。指导晋江智能装备(机器人)产业园建设。重点支持智能装备产业关键零部件开发、“数控一代”技术在传统优势行业创新应用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推广海西研究院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福州大学、哈工大等科研机构的创新资源和创新成果;围绕产业链发展实际需求组织项目攻关,2015年重点在智能装备、3D打印、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产品开发专项,在新兴产业和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领域组织实施共性和关键技术开发,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5.加强技术创新项目动态管理。组织编制2015-2017年省级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建立技术创新项目库,实现项目从立项、开发、产业化全过程跟踪、服务及管理。省级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和各设区市切块资金扶持的项目,原则上应从列入省级技术创新重点项目中筛选产生。

6.开展企业技术提升诊断辅导。结合我委开展的行业对标活动,发挥行业协会、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的作用,采取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继续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领域开展企业技术提升诊断辅导工作。对诊断辅导过程中提炼的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通过产学研合作方式进行研究开发,工商发展资金重点给予支持。

7.加强新产品开发与推广应用。鼓励企业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加快新产品开发。加强新产品鉴定和项目验收工作,对我委扶持的技术创新项目加强绩效考核,对已完成项目并形成新产品的,在进行验收的同时组织新产品鉴定。组织新产品推介活动,强化供需对接。加强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工作,重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等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高新技术装备认定一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给予资金扶持并协调其在有关工程和用户中的首购首用,增强我省装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8.支持企业开展质量品牌建设。支持企业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促进我省工业产品的质量、节能、环保等逐步达到国际先进标准水平。继续在全省范围开展质量品牌活动,增强企业质量品牌意识。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质量品牌建设取得成效的企业的支持力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支持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等措施提升产品质量,培育和争创品牌产品,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比较优势的福建工业品牌。

9.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能力。继续落实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深入培育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在重点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中培育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及面向企业的知识产权培训等工作,推进企业建立规范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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