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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网上经贸会展馆福建省分馆和福建省产品展示展销平台有关材料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6日
闽经信函协作〔2014〕466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协作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第十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的安排,泛珠区域各省区应在8月份开展网上展销和网上项目对接活动,并由各省区根据自身特色,自行负责建设本省区的产品展示展销平台。为了更好地将泛珠三角区合作网上经贸会展馆福建分馆和展销平台打造成促进泛珠区域信息交流、产品展示、商贸洽谈和项目合作的重要窗口,永不落幕的网络展会,成为宣传、推介我省知名企业、名优产品的良好平台,请积极配合我委抓好平台建设,并于8月1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我委:
一、概况: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的概况以及投资环境介绍。
二、产业园区:各设区市产业园区和招商引资政策介绍。
三、名优企业和产品:各设区市名优企业和产品目录。
四、招商引资项目推介:参照往届的做法,各设区市将在第十届泛珠经贸洽谈会项目子库填报本省区招商引资项目。
五、网上展销产品:省国资委、各设区市联系并组织辖区内重点企业、特色企业(省国资委所属所有企业,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各150家以上,南平、三明、龙岩、宁德各100家以上、平潭50家以上),通过福建省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免费参加网上展销,并按附件要求填报企业和产品的相关信息。
联系人:黄湘莹,电话:0591-87846967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