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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信委电视宣传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为更好利用电视媒体资源,充分宣传我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成果,展示产业、企业良好形象,促进与海内外企业合作,经研究决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向省内省级电视媒体公开招标2014年下半年电视宣传合作项目。招标组织工作由省经信委综合处牵头组织实施。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视宣传合作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福建省内省级电视媒体所属节目,或其所属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2)具有组织连续电视宣传采集及播出的经验和资源平台。
三、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8月1日下午15:30前。地点: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429室省经信委综合处。
五、开标时间:2014年8月1日下午16:30,地点: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三楼会议室。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含年检页)、合作方案(包含方案整体规划设计,播出时段、频次、时长,宣传效果预期,节目覆盖情况,价格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成果证明材料等。
七、招标价格,本项目合同金额不高于人民币40万元。
八、评标办法
1、本次评标小组由省经信委计划财务处、监察室、综合处及相关专家等人员组成。
2、评标采用公开方式进行。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文件当场开封,评标组成员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书面资料结合报价进行综合评议,确定一名中标人,由我委对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备注:为培育宣传品牌,本次中标单位在经过半年合作,经验收后,在合作价格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将确定为今后三年电视宣传合作对象,不再公开招标。
联系人:省经信委综合处 杨辰霞
0591-87822367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