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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工作火热进行中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3日
 

   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福建赛区报名工作已经启动。
  据省科技厅副厅长周世举介绍,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是由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和全国工商联指导的全国性大型赛事,大赛以“科技创新,成就大业”为主题,采用“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运作”的模式,旨在进一步提高我国科技创新创业水平,紧密加强科技和金融的结合,创新科技项目评价方式,大力弘扬创新创业文化,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出台多项举措鼓励创新创业。去年,洪捷序副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确定福建举办第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福建赛区)暨首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全省(不含厦门)共有370个企业和团队参赛,参赛企业的数量位列全国第11名。经过初赛、复赛、尽职调查、决赛的选拔和比拼,42家企业和团队分获福建大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13个企业和1个团队晋级全国总决赛并获奖,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为持续提升我省创新创业水平,通过大赛引导全社会鼓励创新重视创业,整合各种创新资源,集聚创业链要素,为中小微企业和团队搭建服务平台,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我省今年继续举办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福建赛区)暨第二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由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和共青团福建省委、省工商联、致公党福建省委、省广播影视集团共同指导,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和省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具体承办。
  目前,大赛的详细方案即将公布,总体上保持2013年首届方案格局,但根据国家部署在赛程上做了相应调整,并进一步加大科技扶持力度。
  本届大赛方案简介:
  一、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
  致公党福建省委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承办单位
  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
  福建省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
  协办单位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科技日报社福建记者站
  二、参赛条件
  大赛按照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
  (一)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报名时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省内(不含计划单列市)注册成立企业。
  (二)企业组参赛条件
  参赛企业应为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非上市企业。
  1、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2009年1月1日以后注册),生物医药等特殊行业可适当放宽;
  3、2013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三)其它
  2012年晋级首届国家大赛、2013年首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获奖企业和团队原则上不参加本届大赛。
  三、赛事安排
  我省有志于参赛企业和团队按电子信息、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6个领域统一登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7月至9月,福建大赛将通过初赛、复赛、尽职调查和决赛,决出福建大赛的各个奖项。
  9月至11月,福建大赛组委会根据分配给福建赛区的名额,确定晋级全国总决赛的企业和团队,参加全国总决赛。
  四、大赛配套优惠政策
  (一)奖项设置
  设企业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优胜奖20名;团队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10名。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奖项数视参赛项目数及比例酌情调整。
  (二)配套政策
  1.福建大赛获奖并且晋级全国总决赛的企业参赛项目和团队落地企业参赛项目,符合申报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条件的,给予2015年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一个项目立项支持;申报2015年省科技计划其它类别项目的给予项目评审综合分加5分的鼓励支持。各设区市相应制定有关扶持政策。
  2.对符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条件的参赛项目,福建省科技厅优先给予推荐。
  3.对进入福建大赛复赛的参赛企业,需要申请以自主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的,省、市知识产权局优先向有关金融机构推荐,并在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4.对有意愿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参赛企业,符合《福建省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非上市企业改制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教〔2012〕2号)条件的,福建省科技厅优先给予指导与资金扶持。
  5.对符合福建省创新创业企业股权融资与交易市场挂牌条件的参赛企业,免收挂牌费、信息披露费、手续费等。
  6.对通过福建大赛初赛的参赛企业,省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组织创业导师、技术、管理和财务专家、技术经纪人等专家团队,为其提供创业融资、股权交易、项目推广、公司治理、技术转移等各方面的创业辅导和项目对接服务。
  7.进入福建大赛复赛的参赛企业,符合科技企业孵化器入驻条件的,由各地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可优先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享受各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优惠服务。
  8.进入福建大赛复赛的参赛企业,符合授信条件的,所在地科技部门与银行有合作协议支持成立科技支行的,科技支行优先给予授信支持。
  9.有关创投公司将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创业融资、商业模式、银行授信、股改上市等方面的指导,比赛优胜项目进行重点跟踪,符合投资条件的将优先给予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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