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福建省中小企业专家库专家信息登记备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县(市、区)经贸部门、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社团组织、专业服务机构、各科研院校、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事业单位:
经过多年发展,中小微企业已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扩大就业的主要载体、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是促进中小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整合各行业中小企业服务的专家,全面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水平,我委委托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面向全省公开征集遴选相关行业专家组建“福建省中小企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省范围内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等从事技术创新及推广、信息服务、管理咨询、创业辅导及人员培训、市场开拓、融资服务、综合服务等相关工作,愿为我省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专家。
(一)信息服务类:能够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畅通的信息渠道,为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技术、人才、产品、标准、市场、物流、管理、行业等信息服务,帮助企业进行信息化升级改造。
(二)投融资服务类:能够指导开展金融知识培训,帮助中小微企业了解掌握各类新型融资渠道、融资工具和融资产品。
(三)创业服务类:能够为拟创业人员提供创业信息、创业辅导、项目策划、项目诊断、政务代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法律援助等服务和创业场地。
(四)人才与培训类:能够为中小微企业及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技术和创业等培训服务。
(五)技术创新和质量服务类:能够提供技术解决方案、技术评价、技术开发、技术转移、信息化应用、节能减排、知识产权和检验检测、质量控制等服务。
(六)管理咨询类:能够提供管理诊断、发展战略、财务管
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服务,指导企业运用现代管理理念、知识和技能,提升管理水平,推动管理创新。
(七)市场开拓类:能够指导开展各类国内外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活动;帮助企业建立、拓展营销网络,应用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提高产品占有率。
(八)法律服务类:能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法律咨询、法律维权与援助等服务。
(九)其他服务类:除以上八类服务以外的服务。
二、征集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学精神、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热心的服务态度,有技术研究成果和项目评审经验者优先。
(二)专业方向(不限)主要为经济、金融、证券、期货、财会、电子、食品、医药、能源、冶金、化工、建筑、建材、软件、计算机和信息化技术、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物流、机械制造、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农林生物、企业管理、知识产权等。
(三)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某一研究、服务领域有特殊贡献或特殊技能的人才可适当放宽至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四)年龄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征集程序
(一)网上注册填报
1.登录福建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网站(www.fujiansme.com)
注册账号并完善信息。含本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1寸照片扫描件。
2.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文件或证书扫描件。
3.上传研究或工作成就(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的证明文件或证书扫描件。
(二)向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报送文本申请材料(2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校验)
1.《福建省中小企业专家库专家信息登记备案申请表》(可下载打印或自行填报)(见附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3.研究或工作成就(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4.近期半身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
四、审核入库
登记备案的专家资料由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初审,符合条件的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后,获得入驻“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资格,并在网站上予以审核通过。
五、其他事项
请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做好辖区内专家的组织推荐工作。
六、联系方式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处,罗天进
电话:0591-87833524
福建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陈辉玲
联系方式:0591-88023380,88016036(传真),180607881169
QQ:1776712634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院6号楼
附件:福建省中小企业专家库专家信息登记备案申请表.xls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代章)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