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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英国伯明翰春季博览会组展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8日
一、展会名称:2010年2月英国伯明翰春季博览会
二、展会地点:英国伯明翰
三、展出时间:2月7日-11日,计5天,在外11天
四、参展商品:
家庭用品、家用纺织品、床上用品、家庭及园艺品、美容产品、厨房用品、礼品、首饰、珠宝、画、钟表、美术陶瓷、日用陶瓷、玻璃器皿、塑料制品、木制品、家具、镜框、文具、手工艺品、箱包、皮革制品、服装饰品等
五、展会介绍:
英国伯明翰春季博览会(Spring Fair International)于1948年在英国Harrogate举办,1976年搬至伯明翰,至今已举办62届,目前主办单位为EMAP集团,规模、影响力在全球消费品展览会中居第二位,展出面积为80,000平方米,设17个专业展馆,该博览会展品展区分类专业具体,几乎囊扩了全部礼品及家庭用品行业的产品。
据大会统计,第62届博览会有来自49个国家的4000多家企业参展,共设17个馆,分为11个类别;到会专业观众7万多人,其中专业采购团约5万人。按国别地区划分,英国本土客户约占总人数的80%,其余20%的客户大部分来自爱尔兰、法国、德国、荷兰、西班牙、瑞士等欧洲国家,也有少量客户来自于美国、埃及、土耳其、摩洛哥、印度等其他国家。按产品类型划分,礼品工艺品类客户占28.3%;家居用品类客户占23.5%;家庭装饰品类客户占18.6%;桌上用品、瓷器、玻璃器皿及银具类客户占9.4%;箱包类客户占14.7%;纺织服装类客户占5.5%。按客户性质划分,专门从事进口贸易的企业约5000家,从事单一产品的企业约12000家,还有部分大、中型超市和采购型企业如百安居(B & Q)、HARRODS、GREEN FROG MARKETING LTD、 KERNOW PLUSFILE 、NEW LOOK DISCOUNT STORE LTD 、MAANI INTERNATIONAL LTD、SCENE DIRECT等,他们都是参展企业非常渴望建立业务联系的重要企业。
六、参加该展可享受的补贴政策:该展会是福建省外经贸厅2010年重点扶持的境外A类展会,有关补贴政策规定如下:
1、 符合中小企业标准的企业,可同时享受
A)“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补贴。
B)政府专项补贴:第一个展位20000元,第二个展位起减半。
C)有的地市对参展企业还将给予摊位费补贴。
2、 不符合中小企业标准的企业,可同时享受:
A)政府专项补贴:第一个展位不超过30000元,第二个展位起减半。
B)有的地市对参展企业还将给予摊位费补贴。
另外可直接减免1个摊位1个立方米的去程展品海运费
七、报名方式:
由于摊位数量有限,报名截止时间:9月30日前 ,请需要参展的企业填妥附后的“参展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传真到我司,并将摊位费24000元人民币汇入指定帐户。我司在收到“参展申请表”及摊位费后,将陆续通知其他有关参展事宜。
联 系 人:刘 莉(87819932)、邓 海(87822970)
陈向欣(87822920)、李少泳(87819912)
传 真:0591-87822605
福建荟源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参展费用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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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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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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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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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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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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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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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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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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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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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光地费、搭建费、水电、垃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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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搭建费
|
平方米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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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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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要求自愿选择)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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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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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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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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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10天,2月3日-2月12日,2月13日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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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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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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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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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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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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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运费免1立方米,超出部分3000元/立方米,
关税、销售税保证金按展品CIF价4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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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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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费
|
人
|
1
|
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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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组委会邀请函、国内外通讯联络、资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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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签证费
|
人
|
1
|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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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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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展协议 | ||||||||
填妥后请传真:0591-87822605 | ||||||||
★本协议将作为参(观)展补贴批文的申报及摊位楣板文字、邀请函、会刊制作等的唯一依据,敬请务必据实填写; ★自2006年7月起,只有在http://www.smeimdf.org注册成功的合格资质企业,才可享受"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参展补贴,相关的操作指南可参阅我司网站http://www.hygj.com的"展会补贴"栏目。 ★参展报名必须遵守"四统一"的原则:参展补贴、摊位楣板、邀请函、会刊的公司名称必须与本协议参(观)展企业名称相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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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名称 | 参展( ) 观展( ) | |||||||
展出日期 | 20 年 月 日-- 月 日 | 摊位号码 | ||||||
参(观)展企 业 名 称 | 中文 | |||||||
英文 | ` | |||||||
填报的公司中英文名称必须与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公章所载名称相符)企业地址的邮政编码: | ||||||||
企 业 | 中文 | |||||||
地 址 | 英文 | |||||||
入会刊的公司电话 | 0 - | 公司网址 | http://www. | |||||
入会刊的公司传真 | 0 - | 会刊EMAIL | @ | |||||
展出内容 | 中文 | |||||||
英文 | ||||||||
申请摊位 | □标准摊位: 个 X 9米2/个; □若个别情形下无法安排 | 需要拐角双开 ( ) | ||||||
标准摊位,则可接受的参展面积范围是: 米2~ 米2 | 不需要拐角双开( ) | |||||||
注意:拐角双开的摊位需加收拐角费,敬请在选择栏相应的“( )”内打为“√”记。 | ||||||||
筹 展 | 联系人 | 直线电话 | 0 - | 手机 | ||||
联系方式 | 直线传真 | 0 - | 联络EMAIL | |||||
参(观)展条款: 1、在双方充分了解展会信息基础上,组团单位与参(观)展企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定此参(观)展本协议; 2、参(观)展企业报名之后,如遇不可抗力情形(如自然灾害、罢工、战争、疫情等)发生,组团单位将本着减少参(观)展企业损失的原则妥善处理;但在摊位、酒店、机票、签证、样品运输等筹展环节上,凡已发生且不能取消、退回或减免的各项费用,均由参(观)展企业承担,组团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3、参(观)展企业必须遵守展会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禁止在展会上拍照、不得提早撤展、筹撤展时不得乱扔废物或样品、展览期间不得零售样品、不得损坏展览有关设施和聚众闹事等;如有违规,参(观)展企业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对组团单位商誉产生影响并导致经济损失的,参(观)展企业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组团单位严禁有知识产权问题的产品(目录)参展,企业携带侵权产品(目录)参展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其自负其责。若因此给组团单位或任何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予以赔偿; 5、为保证顺利参(观)展,参(观)展企业务必须按组团单位的筹展"联络函"要求办好护照、展品运输、行程确定、摊位配备等工作;所有参(观)展人员在境外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外事纪律、展团纪律并服从展团的生活安排; 6、有关参(观)展费用问题请详见组团单位的《收费标准》(参见附件 ),如有不明之处请于本协议签署之前向组团单位了解清楚。参(观)展企业必须按时、按标准交纳各种费用。本协议签署后的5个工作日内,申请企业需按组团单位发出的收 款通知书交纳展位费及报名费作为参展定金,并于出发前壹个月(200 年 月 日前)交齐所有费用,以保证参展工作的顺利进行。如参(观)展企业未按时交齐所有款项,将被视为其单方解除合同并自动放弃参展,组团单位有权另行安排摊位的使用,参(观)展企业已交款项均不退还,直接作为违约金抵偿因此给组团单位造成的损失。如因展会场地安排等原因未能提供摊位给企业,组团单位将如数全额不计息返还企业所交费用; 7、组团单位有权对参(观)展企业报名申请的摊位面积作调整;摊位面积在参(观)展企业确认后,未经组团单位同意不能退减。筹展工作开展后,参(观)展企业因自身原因(包括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要求)而中途退展,必须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对其摊位组团单位有权在其退展后自行安排处置而不承担任何费用; 8、参(观)展企业若按组团单位通知时间送签证而所有人员被拒签不能参展的,组团单位将本着减少参展企业损失的原则妥善处理,但已发生且不能取消、退回或减免的费用必须由参(观)展企业自行承担。若由于参(观)展企业自行延迟送签或其他自 身原因而不能如期参展,参(观)展企业应视为如同正常参展一样承担所有费用,且对其摊位组团单位有权自行安排处置而不承担 任何费用; 9、在参展企业遵守《运输指南》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组团单位有责任保证展品运输的安全、准时。对于展品联运过程中丢失的展 品,组团单位将负责联络保险公司,并尽快促使其按照国际海运的惯例所获赔偿向参展企业作出赔付,并按照丢失的比例减免运 费;但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罢工、战争等)及保险责任以外原因引起的样品延误、丢失,组团单位免除此责任。 组团单位有权拒运超时集中、包装不良或来路不明的样品。 10、以上条款作为组团单位与参展单位之间达成的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此表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因本协 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组团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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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展 | 组 团 单 位: | 福建汇源国际商务会展有限公司 | ||||||
企 业: | 福建荟源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 |||||||
(盖 章) | (盖 章) | |||||||
负责人: | 负责人: | |||||||
日 期: | 20 年 月 日 | 日 期: | 20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