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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信厅印发通知 增补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
作者: 来源:https://gxt.fujian.gov.cn/zwgk/zfxxgk/fdzdgknr/gzdt/202602/t20260210_7091758.htm?sessionid=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13日
(一)申报的新材料产品应在《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以下简称《产业分类》)“新材料”目录范围;申报《产业分类》“新材料”目录范围外的新材料产品,应符合国家和本省产业政策导向,属于原创性或颠覆性技术创新,主要应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 (二)已列入工信部发布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或本省《支持参考目录》的,不再重复申报。 (一)申报增补新材料产品的生产企业应认真填写附件1,填写过程中如需特别说明的,请一并附上相应说明材料。 (二)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汇总收集所属区域的申报情况,认真核实企业填报内容并填写附件2,出具初审意见连同申报材料一并上报省工信厅(一式三份,同步刻录光盘),截至时间2026年3月5日。 (三)《指导目录》《支持参考目录》请分别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ap.miit.gov.cn)、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s://gxt.fujian.gov.cn)查阅下载;《产业分类》“新材料”目录请登录福建省统计局网站(https://tjj.fujian.gov.cn)检索“工业统计报表制度”查阅下载。
为进一步加快新材料研发创新突破和产业化推广应用,日前,省工信厅印发通知,增补《福建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2025年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要求
二、工作要求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